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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学位申请与授予安排

2018-07-20 16:18:42  13:46    来源:京师考研网

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

  根据天津大学校历,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,我校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将安排两次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。研究生毕业答辩、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:

  一、第一次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时间安排:

  1. 博士生预答辩报名时间(同等学力博士+全日制在职博士+兼职导师指导博士参加)

  2018年9月3日~9月4日

  2. 博士生预答辩时间

  2018年9月10日~9月16日

  3. 博士生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时间

  2018年9月24日前

  4. 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

  2018年10月15日~10月30日

  5. 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

  2018年10月31日前,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

  6. 双证硕士生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时间

  2018年10月3日前

  7. 在工程硕士提交表格、成绩归档时间(每年4月15日前或10月15日前)

  2018年10月15日前

  8. 学论文查重时间

  2018年10月25日前

  9. 答批审批时间

  2018年10月31日前

  10. 答辩时间

  2018年10月31日前

  11. 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

 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,2018年11月1日截止

  12. 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

 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,2018年11月2日11:00前

  13. 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

  (已毕业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请一定按时提交成果证明材料)

  2018年11月2日

  14.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整理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

  2018年11月5日

  15.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

  2018年11月6日~11月7日

  16.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

  2018年11月8日~11月11日

  17.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议结果上报学校最后时间

  2018年11月12日前

  18. 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、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

  2018年11月13日

  19. 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

  2018年11月21日~11月23日

  20.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

  2018年11月28日~11月30日

  备注:由于11月授学位时间比较紧张,计划11月申请学位的同学请9月6日前 发送报名邮件至050120@tju.edu.cn(邮件题目:学号-姓名-专业-参加11月授学位)进行备案。

  二、第二次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时间安排:

  1. 博士生预答辩报名时间(同等学力博士+全日制在职博士+兼职导师指导博士参加)

  2018年9月3日~9月4日

  2. 博士生预答辩时间

  2018年9月10日~9月16日

  3. 博士生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时间

  2018年10月8日~10月14日

  4. 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

  2018年11月19日~12月17日

  5. 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

  2018年12月18日前,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

  6. 双证硕士生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时间

  2018年10月15日~10月28日

  7. 在职工程硕士提交表格、成绩归档时间(每年4月15日前或10月15日前)

  2018年10月15日前

  8. 学位论文查重时间

  2018年10月29日~11月16日

  9. 答辩审批时间

  2018年11月19日~12月14日

  10. 答辩时间

  2018年11月19日~12月16日

  11. 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

 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,2018年12月18日截止

  12. 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

 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,2018年12月19日11:00前

  13. 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

  (已毕业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请一定按时提交成果证明材料)

  2018年12月19日

  14.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整理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

  2018年12月20日~12月21日

  15.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

  2018年12月22日~12月24日

  16.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

  2018年12月25日~12月28日

  17.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议结果上报学校最后时间

  2018年12月29日前

  18. 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、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

  2019年1月2日

  19. 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

  2019年1月9日~1月11日

  20.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

  2019年1月16日~1月18日

  21. 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

  2019年1月25日(学校统一安排)

  三、注意事项

  1. 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,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。

  2. 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,注意不要漏填“答辩委员会信息”及答辩时间、地点;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,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。

  3. 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。

  4. 被抽中校盲审的博士生必须在本次期限内将盲审材料提交学位办(答辩前2个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),不能按期提交的,相关导师列入盲审重点抽查对象。

  5. 未进行答辩登记的博士生如需进行学位论文答辩,其学位论文必须提交校盲审。

  6. 博士成果认证参考:http://www.lib.tju.edu.cn/service/certify/。

  7. 学位论文校盲审参考:http://www.tju.edu.cn/gs/xwb/cyxz/。

  8. 博士生预答辩、研究生学位论文院盲审、查重、答辩审核等相关通知将公布在学院网站—研究生教育(http://www.tju.edu.cn/seea/yjsjx/),请持续关注。

  9. 学生按学院归属进行预答辩和盲审,按学科归属进行答辩审批和上会。

  10. 2.5年学制硕士11月申请学位需按提前毕业办理相关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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